统筹资源搭平台 广开门路促发展——川送集团公司“项目合作管理办法(试行)”宣贯会顺利召开
文:集团建设发展部 刘南君 摄影:吴磊
2024年2月6日下午,川送集团公司“项目合作管理办法(试行)”宣贯会在成都顺利召开,会议对《项目合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进行了宣贯并宣布于2024年4月1日正式试行。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向兴林,市场营销副总经理阳为、生产副总黄中良、财资副总经理张晓波、综合副总经理张越、总工程师许卫、总经理助理张永林,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项目承包人,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近1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集团副总张越主持。
《项目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办法”)是在总结集团公司过去市场营销、生产管理经验,分析当前市场营销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的,是在延续原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对项目开发及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有效规避,以公司数智化、信息化建设为载体进行的一次管理升级。
市场营销中心负责人、市场营销副总经理阳为对“新办法”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同时就市场准入及统筹、集团公司资质体系、合作项目担保简要方案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阳为表示,为适应三种合作模式的试行要求,市场营销中心将统筹集团内部所有市场营销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能提升工作。包括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合作人所属的招投标编审人员(商务、技术、报价)、成本控制人员、合同评审人员、造价结算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合作人、项目部,可以充分结合团队的实际情况,将团队内固定的营销人员及想要提升/培训的内容上报至市场营销中心,市场营销中心将收集整理,建立人才库,实现资源整合。并建立专项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
生产副总经理黄中良就“新办法”中与生产管理有关的条款进行了补充说明,提出了“新办法”试行后生产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黄中良强调,新办法实施后,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要转变观念,要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合作项目把公司和合作方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项目管理人员既要维护公司利益也要维护合作方的利益。合作方是项目实施的监督方之一,他们的监督对我们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接受合作方的监督管理,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
总经理助理、财务部负责人张永林就“新办法”实施后,财务部管理、合作方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方面的变化进行了补充说明。张永林强调,全体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新办法”,熟悉了解三种合作模式的财务管理要求;及时与工程管理人员沟通,清楚数据差异存在原因,及时完成核销,保证项目实现盈利;对合作方要有服务精神,要有责任心,不断学习财税相关知识,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副董事长、总经理向兴林表示,虽然过去几年集团公司业务实现了持续增长,在市场竞争中仍然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一是“PC”“EPC”项目逐渐成为主流趋势,企业入门门槛越来越高,对资质等级、管理要求也越来越严,必须整合集团公司内部资源,统筹规划。二是新能源项目与储能、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逐渐实现打包建设,单纯的输变电建设业务越来越少,各分公司、子公司也需在集团公司的统筹下逐步转型。三是以“两网”为代表的大型央企、国企的管理不断升级,信息化、智能化逐渐取代传统管理模式,对施工企业的的日常监管更加全面细致。基于上诉现状,集团公司出台了“新办法”。
副董事长、总经理向兴林指出,“新办法”的实施,一定要遵循四个原则。第一、“新办法”是对公司原有管理体系的一个延续和升级,原有管理体系要以本办法为准在2024年4月1日前完成修订。第二、“新办法”实施后,集团公司所有项目的采用统一标准管理,只是合作模式之间的主导方、监管方存在区别。第三、“新办法”对比以前的管理方式进行了大量的简化,为合作方提供了极大的优惠。
副董事长、总经理向兴林对本次宣贯会后的一系列工作作了部署:第一、由本办法的起草编写人员“唐杰、叶玉梅、刘南君”三人组成宣贯小组,负责对新办法的条款释义,并在各种培训场合解答疑问。第二、集团公司将在年后组织项目经理进行专场培训,所有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也欢迎本次与会人员踊跃报名参会。如果合作伙伴有需要,宣贯小组也可以前往合作伙伴所在地进行宣贯。第三、宣贯小组在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新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意见收集汇总,对“新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在7月份召开的生产总结会上进行宣贯。第四、将组织召开分公司研讨会。第五、由新综能源分公司组织召开新综能源项目合作交流会,统筹集团公司新能源开发业务,请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合作伙伴踊跃报名参加。